昆明市民政局关于征集欺老虐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公告

发布机构:昆明市民政局 · 发布日期:2026-09-04
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,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欺老虐老违法犯罪线索,集中征集时间自2026年9月4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。范围分三类: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(投资养老项目、预售养老床位、预存养老服务费、以房养老等);欺老虐老及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;诱导老年人消费及市场违法违规。市、区两级公安、市场监管、民政部门举报电话同步公布。

政策要点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《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》。

征集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(2026年9月4日)起至2026年12月31日;集中征集期满后,群众后续发现同类违法犯罪线索仍可通过本公告举报渠道正常举报。

范围一: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——以投资养老项目、销售养老产品、预售养老床位、预存养老服务费等名义许诺高额回报、变相吸收资金;假借以房养老、养老理财、旅居养老、代办养老保险等名义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集资诈骗;养老机构、社会组织及个人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养老资金、承诺保本高息。

范围二:欺老虐老及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——养老机构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殴打、侮辱、虐待、遗弃、违规限制人身自由;克扣、挪用、侵占、骗取老年人养老金、特困人员供养金补贴、救助金及个人财物;家庭成员、亲属虐待遗弃老人,侵占老年人房产、存款、退休金,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、赡养义务人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等。

范围三:诱导老年人消费及市场违法违规——以免费体检、健康讲座、专家义诊、赠送礼品、亲情服务等为诱饵虚假宣传、夸大功效,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养老服务;以养老投资、养老床位、保健品推销、旅居养老、上门服务等名义实施养老诈骗、非法集资、强制消费;无证无照经营、价格欺诈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、捆绑收费、假冒伪劣等侵害老年消费者权益行为。

举报方式:电话举报——昆明市级公安部门0871-63015198、市场监管部门12315、民政部门0871-63173047,并同步公布五华、盘龙、官渡、西山、呈贡、东川、晋宁、安宁、富民、宜良、嵩明、石林、禄劝、寻甸、经开区、阳宗海、滇中新区、磨憨-磨丁经合区共18个区划的三部门举报电话;电子邮箱——民政部门kmsllgzc2024@163.com、市场监管部门kmscjg@126.com;邮寄地址——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201室,邮政编码650506。

征集要求与承诺:提倡实名举报,举报内容应写明被举报人姓名(或单位名称)、联系方式、具体事由、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材料;本次仅征集涉嫌刑事犯罪、经济违法犯罪的线索,普通民事纠纷、合同纠纷、劳资争议、个人借贷纠纷不属于征集范围;受理单位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,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查处、从重处罚。

政策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