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医疗保障局《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文书(2026版)》系列解读之《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自评表》填报指引
发布机构:国家医疗保障局 · 发布日期:2026-09-11
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统一规范的《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自评表》填报解读。自评表分基本信息、能力评估项目打分、综合自评失能等级、评级规则与说明四部分;a、b两类共6项日常生活能力项目,每项“独立2分/部分独立1分/依赖0分”;按“评定为依赖的项目数量”划分A—G共7个等级,自评达到E级、F级、G级才可提出失能等级评估申请。自评结果仅作参考,不具正式评估结论效力。
政策要点
文书来源:为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服务管理标准、提升经办服务和协议管理规范化水平,国家医保局制定《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文书(2026版)》,并组织对国家版文书进行系列解读。本表为评估申请类文书,由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、代理人自行评估使用。
表格结构:《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自评表》分为四部分——基本信息、能力评估项目打分、综合自评失能等级、评级规则与说明,全部由申请人本人或其监护人、委托代理人填写。申请人可按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公布的方式、地址领取本表,填写完成后连同相关病史资料一并提交,经办机构受理通过后开展后续失能评估工作。
能力评估项目与分值:核心部分为a类、b类共6项日常生活能力项目,每项对应“独立、部分独立、依赖”三个等级,分别对应2分、1分、0分,自评时在“选项”栏填写“2”“1”“0”。a类聚焦基础日常生理活动:进食、洗澡、大小便控制;b类侧重日常行动与生活操作能力:用厕、穿衣、床椅转移。填写核心原则是“日常稳定状态下,是否需要他人提供人力帮助”,不得以生病急性期或状态最差的一天作为判定依据;使用手杖、轮椅、助步器等辅具可自主完成的,不算“需要帮助”。
定级与申请门槛:完成全部项目自评打分后,对照表格评级规则得出自评等级A级至G级,依据为“评定为依赖的项目数量”。仅当自评等级达到E级、F级、G级时,方可正式提出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申请;未达到相应等级的,暂不符合正式评估申请条件。
效力与提示:自评结果仅作参考,不具备正式评估结论效力,最终失能等级以定点评估机构按规范流程出具的《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结论书》为准。基本信息部分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须按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,信息不符会导致申请材料退回。
政策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
